去年11月中旬,上海市公安局警务督察队接群众举报,漕溪北路某建材超市的保安人员煞有介事地穿戴着新式警服值勤,警徽、领带、腰带等一应俱全。督察队员连续6天对该超市进行全面暗访,果然发现群众反映属实。
建材超市保安人员穿戴公安警用标志和仿冒服装的行为,违反了公安部《关于严禁非法生产、销售警服、警用标志,打击假冒警察违法活动的通知》的规定。于是,市公安局组织警务督察队、治安总队等单位,于12月11日直扑那家超市。超市安保部羊经理交代,这些仿冒的警用标志皆是从沪闵路上的浪族服饰经营店购得的。
经审讯浪族服装经营部店主刘振华、肖瑛夫妇,初步查清:刘、肖从湖北来沪后,专门在此销售伪造的警用标识、器械等装备,并以每套警服450元至500元的价格出售,从中牟利。这些仿冒警服和警用标志是从江苏南京一个体摊位及江阴的一工厂购得的。
12月14日,参战民警挥戈直捣江阴一家雨衣厂,当场查获仿冒警服32套。并在江苏省公安厅的协助下,查实南京市校门口路一摊位,确有成套仿冒的警用标志和军警制服。
现该店已被南京市公安局依法取缔,刘振华已被刑事拘留,此案仍在进一步审理中。
(《解放日报》2001.2.1)